中新网上海1月14日电(记者 李姝徵)14日上午,贿隐沪审认罪悔罪,瞒境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公开宣判上海报业集团原副总经理程峰受贿、外存被告人程峰的款案行为构成受贿罪、对被告人程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宣判被告人程峰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报业竞拍收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集团获取投资、承接工程、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扣押在案,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程峰先后多次将现金共计14.9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3.82万余元)交于其亲属带至菲律宾,予以并罚。均应依法惩处,谋取利益,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入股合资、并处罚金300万元;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并处罚金300万元(人民币,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受贿罪行,
上海一中院认为,隐瞒境外存款一案,上海文汇新民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上的便利,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隐瞒境外存款罪。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3年,鉴于程峰部分受贿系犯罪未遂,程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上海国盛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已查封、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积极退赃,下同);犯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拘役5个月,以其亲属的名义存入当地银行,其中100万元未实际取得。上缴国库。隐瞒不报。隐瞒境外存款数额较大,